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动一中队主任科员林南福收受节礼问题。2014年、2015年春节前,林南福先后两次收受其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超市购物卡,价值共计3000元。2016年12月,林南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2.龙岩市纪委原正处级纪检监察员钟龙堂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13日、25日,钟龙堂先后两次私自驾驶公车参加朋友聚会。2016年7月,钟龙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万年县森林公安局政委虞航海等人违规接受吃请和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9月7日至13日,虞航海和该局梨树坞派出所所长冯纪龙,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吴某某安排到西藏旅游活动,并多次接受吴某某安排吃请。2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彭泽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工作股股长汪风春违规收受红包问题。连续几年过节期间,汪风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共计3.6万元。汪风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石广革等3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并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5月31日,石广革带领该局标准化科科长王建军、牡丹区市场监管局综合科李静,到企业指导标准化建设工作,在企业内部餐厅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石广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静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莱州市文昌路畜牧兽医站站长赵永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赵永光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用公款召集单位职工在单位食堂就餐,并用公款违规接待客人,相关费用在单位经费列支。赵永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3.茌平县振兴街道民政所代理所长刁本民违规发放春节补助问题。刁本民利用职务便利,在给各村发放救灾物资过程中,每年从救灾物资中截留米、面、油等部分救灾物品,发放给5名协助发放救灾物资的人员作为春节补助。刁本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违规截留救灾物资。(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濮阳市南水北调办公室主任张作斌违规长期借用施工单位车辆问题。张作斌利用职务便利,长期借用河南水利第二工程局车辆作为办公用车,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8月,张作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封丘县潘店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孙俊勇违规操办外孙满月宴问题。2016年7月17日,孙俊勇在操办外孙满月宴时,违规收受该镇61名机关干部和村干部礼金共计1万余元。2016年9月,孙俊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所收礼金;11月,被免去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

3.南阳市龙升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李德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1月,李德顺违规收受辖区某村党支部书记所送礼金1万元用于日常开支。2016年4月,李德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云梦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王斌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20日、9月3日,王斌先后分两次在某酒楼为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取礼金合计1万余元。王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郴州市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曹元生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曹元生在任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市委督办员期间,收受红包礼金4万元。曹元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12月,曹元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其原退休费待遇。

2.永顺县泽家镇林业站原站长彭楚云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6年8月10日,彭楚云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并违规收取礼金3970元。2016年8月,彭楚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被撤销站长职务,全额追缴违规收受礼金。(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城管执法队原队长魏进福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魏进福先后4次收受广州市某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礼金共1万元,并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魏进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东莞市企石食品公司原经理姚润全违规发放节日食品福利问题。中秋节、春节期间,姚润全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决策动用下属公司财政资金违规向员工发放食品福利,涉及金额35万元。姚润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潮州市中心血站站长伍应科违规接受礼品等问题。2015年11月,伍应科带领4名工作人员参加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的学术交流会,期间接受该站3家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礼品、吃请和旅游安排。伍应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4人被诫勉谈话,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陆川县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忠强等4人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问题。2016年1月,刘忠强和时任副局长丘清辉,安监局科员、办公室主任李教,危化品监管股股长庞承志,宴请他人,所消费1800元交由某烟花爆竹公司支付。2016年4月,4人到岑溪市、贺州市平桂区学习考察期间,绕道旅游观光游玩,期间交通及吃、住、景区门票等费用5373元,由上述公司和另一烟花爆竹公司支付。2016年12月,刘忠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丘清辉、李教、庞承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贺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叶万余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经叶万余同意,该所先后用公款3.366万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此外,叶万余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该所出纳挪用公款45万余元。2016年10月,叶万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岩滩人民法庭庭长唐苏鹏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8月16日上午,唐苏鹏擅自驾警车前往某鱼场给自家买鱼,返回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经济损失2.6万余元。2016年12月,唐苏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昌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詹惠丽违规经手审核报销非公务接待餐费等问题。詹惠丽违规经手或审核报销非公务接待餐费73笔,金额共计11.16万元。还存在接待超标准上高档菜肴烟酒、用公款宴请亲朋好友等问题。此外,为规避公车私用检查,詹惠丽指使司机将使用的标有“中国海监”字样公车涂掉标识,上级核查发现并责令整改后才恢复原状。詹惠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詹惠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2.万宁市东澳镇四维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秋荣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2月,陈秋荣擅自决定以误工补助名义,使用环境整治等专项工作经费2.6万元,发放春节补贴。其中,陈秋荣领取2000元。2016年11月,陈秋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均已退回村委会账户。(海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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